證人出庭作證申請程式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證人出庭作證的程式⒈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10日前提出;⒉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如果予以准許的,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並告知其應當承擔如實作證及作偽證的法律後果;⒊證人出庭後、作證前,審判人員要告知其作證的權利和義務;⒋證人接受當事人的質詢以及審判人員的詢問;必要時,可以讓證人相互進行對質。 TAG標籤:證據調查 證人 出庭作證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