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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東債轉股

原股東債轉股
原股東增加原股值的辦法只有增資

1、原股東通過智慧財產權,專利,商標等非現金出資,依據《公司法》的規定非現金出資依法需要評估,而評估可以通過人為干擾標準而加大非現金資產的價值,以實現股權轉讓時沒有增值的效果;

2、原股東不實際出資而是用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

從表面上來看,原股東還是實際增加了註冊資本,但受讓人的股權轉讓價格其實是包含了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所以,原股東以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以減少與股權轉讓價格之間的差額,實際上是逃避了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的納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