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合夥搶劫金店判多久

合夥搶劫金店判多久
搶劫金店一個36萬戒指,也沒有賣掉最後會判多久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