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前財產保全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5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民事訴訟與財產保全 訴前保全可以不先訴訟保費,但要交納保全費。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TAG標籤:民事訴訟 財產 訴訟管轄 訴訟仲裁 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