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撤銷權為幾年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6.0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民法撤銷權為1年。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三個月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這一年是除斥期間,而不是訴訟時效,不存在期間的中斷或者中止的問題。 TAG標籤:合同事務 民法 合同糾紛 撤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