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合同變更是什麼呢

合同變更是指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是基於法定原因,當事人有權訴請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撤銷的合同。
可變更事由有以下:
1、欺詐。
2、脅迫。
3、乘人之危;
4、重大誤解對合同性質的誤解(如將保管作務贈與);對合同當事人的誤解;對合同標準的的誤解。
5、顯失公平可撤銷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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