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借款合同與欠條的區別

借條是證明借款關係,欠條是證明欠款關係。從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可以把兩者通俗的理解作種屬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合同與欠條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