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2.9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撤銷權行使期限,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TAG標籤:訂立 欺詐 合同事務 脅迫 合同 合同糾紛 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