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如何救濟,債務人放棄其債權影響債權人的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3.1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因此,債務人放棄其債權影響債權人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法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TAG標籤:救濟 合同糾紛 債務人 債權 債權人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