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是逃稅還是偷稅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1.9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偷稅。“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TAG標籤:偷稅 逃稅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合同 陰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