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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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生的孩子財產分割

離婚後生的孩子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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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男方有過錯撫養費如何計算

子女的撫養費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中有無過錯沒有關係,不同父母收入不同,各個地區的生活水平也不同,全國很難做到一個統一的標準。可以參考父母的實際收入水平,參考當地生活水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