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軌財產如何分割?
一、女方出軌財產如何分割?
按婚姻法的規定依法分割,雙方無約定的,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共同財產各半平分,女方構成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屬於過錯方,無過錯的男方在雙方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的內容包括財產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部分內容損害的程度是確定賠償範圍的具體依據,賠償的具體辦法有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有人民法院判決,賠償肯定是在應判歸女方所有的財產中予以賠償。婚前財產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收入是共同財產,女方出軌的話,男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並可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哪些是屬於個人財產、哪些是屬於共同財產?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合上面所說的 ,離婚時對於財產的分割都會由雙方協商辦理而成的,一方在出軌時只要不違反法律的條款,那麼在分割時也是要按平均的方式進行處理,所以,財產的分割是有法律的依據,如果有任何不滿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