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離婚時是怎樣分割的?
一、婚後財產離婚時是怎樣分割的?
財產分配是夫妻在離婚後需要處理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離婚時,將財產劃分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一般是夫妻雙方均等分割。夫妻雙方最好是能夠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無法協商,可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進行裁判。
二、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與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當遵循的原則
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應當充分考慮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
(二)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三)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四)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
(五)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原則;
(六)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在進行離婚財產分割時,夫妻雙方應該通過協商,一起對夫妻共同的債權債務進行分割。夫妻進行財產分割時,不得因任何原因而損害他人、集體或國家的利益,每一個公民都應該遵守這一原則,這個不僅是每個公民的責任,也是每個公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