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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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婚前財產界定

房屋婚前財產界定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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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界定

楊律師的意見是比較好但是這樣也可能會傷害夫妻感情,而且對方有理由不同意
個人認為
該期權股如果沒有辦理婚前財產公正,婚後是否仍為本人一人所有? 應該是的
   2.當婚後期權股轉為實股後,該股分的劃分是怎樣的呢,是否認定為共有財產? 增殖部分為共同財產
    3.婚後實股增值部分是怎樣劃分的? 這個得根據公司的會計資料來計算
4.為確保該股份始終為本人一人所有是否只有財產公正這一種辦法?公正當然可以,最為關鍵的是夫妻財產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