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例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列表

離婚老公不同意所有房產分割怎麼辦?

離婚老公不同意所有房產分割怎麼辦?

一、離婚老公不同意所有房產分割怎麼辦?

可以去法院,依法判決;

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於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如果結婚不成,應當根據出資份額比例分割房產。

二、離婚轉移財產可否申請賠償?

(1)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此時切忌在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要提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

(2)另外提出訴前保全需要提供擔保財產,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駁回財產保全的申請,也就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了時機與機會。

(3)另外,必須是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為,否則申請財產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三、離婚訴訟流程是怎麼樣的?

1.寫好離婚起訴書;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

綜合上面所說的,提起離婚一方不同意是可以直接走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如果涉及到有財產的分割,就需要確定好哪些是屬於個人的財產與共同的財產,這樣在分配時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所以,不同的情形做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