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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分割房產限購規定是什麼?

離婚分割房產限購規定是什麼?

一、離婚分割房產限購規定是什麼?

離婚分割房產限購規定是離婚之後房屋是不是存在著限購問題。

(一)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按照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係儲存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係,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二、分割房屋遺產有哪些方式

第一種方法是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估價標準,並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合理評定。第二種方法是採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所謂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佔有房屋遺產,並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三、離婚時夫妻怎麼約定房屋分割

離婚時夫妻應當書面約定房屋分割,一般包含下離婚協議內。具體共同房產如何分割,雙方可以自行協商。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在結婚之後發現雙方的性格不合的話,是可以選擇到人民法院來起訴近親離婚的,這是符合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解除夫妻之間關係的情況,但同時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涉及到具體的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可以協商處理或者訴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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