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事實重婚在哪條規定
一、對於事實重婚在哪條規定?
我國並沒有關於事實重婚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涉嫌重婚罪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三、涉嫌重婚罪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四、重婚是無效婚姻嗎?
重婚屬於無效婚姻,在我國,無效婚姻包括: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五、對方構成重婚怎麼起訴離婚?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綜上所述,對於重婚罪的認定標準通常都是跟第三人登記結婚,但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跟第三者長期穩定的與夫妻關係在一起共同生活,也可以按照重婚罪定罪。重婚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所以重婚屬於無效婚姻,判刑標準也和犯罪情節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