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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性收入屬於再分配的嗎?

財產性收入屬於再分配的嗎?

一、財產性收入屬於再分配的嗎

財產性收入不是屬於再分配,而是屬於初次的分配;一般對於轉移性收入才屬於再分配;財產性的收入一般就是公民通過資本或者是技術和管理等從而產生的收入,而對於勞動者的工資就是屬於初次分配。

財產性收入算初次分配,轉移性收入屬於再分配。算財產性收入,也稱資產性收入,指通過資本、技術和管理等要素參與社會生產和生活活動所產生的收入。即家庭擁有的動產(如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不動產(如房屋、車輛、收藏品等)所獲得的收入。包括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財產營運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財產增值收益等。

二、財產性收入包括哪些

1、從農村經濟來源分析,農民收入分為工資性、家庭經營性、財產性、轉移性四個方面的收入。

工資性收入主要是勞務收入;

家庭經營收入主要包括農業生產如種糧、飼養畜禽等的收入;

財產性收入主要是對外投資和財產租賃等取得的收入,轉移性收入與國家的支農政策等有關。

從全國的情況看,在各種收入來源中,工資性收入和家庭經營性收入所佔比例最大。

2、從目前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的角度,農村居民的主要收入來源有以下5個部分:

(1)家庭農業生產經營收入:這是實行家庭承包制後農民取得收入的最主要方式,也是最穩定的方式。

根據資料統計,2000年農戶家庭農業生產經營收入仍佔家庭總收入的65.5%,由此可見,這部分以農業種養業為主的收入來源仍是目前農村家庭經營性收入的基本部分。

(2)家庭在鄉從事非農經營收入:這是隨著中國經濟改革的深化農民收入多樣化的一個新亮點,主要包括農民在家庭農業經營之外進行的諸如工業、商業等第二、第三產業收入。

這是在鄉農民的一個重要增收點,也是發展農村市場經濟,繁榮農村經濟的重要內容。

(3)外出務工收入:伴隨著80年代末90年代初“民工潮”的出現,外出務工成了農民獲得農業收入以外收入的新選擇。這是一種工資性收入,2000年全國和東、中、西部地區這項收入所佔的比重分別為14.7%、14.5%、15.4%、14.2%。

這種收入以其廣闊的增長空間成為了當前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的重要切入點。而大量外出務工的農民工也成了我國實現城市化、現代化的重要推動力。

(4)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經濟收入曾是鄉鎮企業等集體經濟剛剛興起時農民的重要增收來源,但是由於近年來各種形式的農村集體經濟都遇到了資金、技術、管理、人才、市場等問題,這種收入的增長逐漸開始乏力。

(5)其他各種收入:包括來自於各種財產投資性的收入、政府財政或支農政策的轉移性收入、租賃變賣財產收入、親友贈送等各種收入。

財產性收入是屬於初次分配的範疇,財產性收入的內容包括集體經濟收入,外出務工收入,家庭在鄉從事非農經營收入,家庭農業生產經營收入,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收入,對外投資和財產租賃等取得的收入等收入,工資性的收入是勞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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