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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的夫妻共同債務嗎?,因父母生病而舉債

因父母生病而舉債,離婚時的夫妻共同債務嗎?

很多人在走入婚姻的時候,對於未來即將面對的事情還不是很瞭解,但是我們要知道,結婚後的生活和婚前肯定是有很多不一樣的,而且在婚前遇到的事情也沒用那麼多。結婚後面對是兩個家庭的事情,那其中夫妻共同債務就是廣大群眾需要知道的,其中一方父母生病花錢,因父母生病無力支付醫藥費而舉債,債務能算作離婚時的夫妻共同債務嗎?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子女贍養父母天經地義,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父母看病的錢是屬於共同債務的。

夫婦的共同債務包括如下內容:

1.一方在婚前借款購買的財產已經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承擔的債務;/2.夫妻雙方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承擔的債務;

2.夫妻共同承擔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擔債務;

3.夫婦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併為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療所負的債務;

4.因養育子女而承擔的債務;

5.承擔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所負的債務;

6.為支付配偶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而承擔的債務;

7.承擔承擔適當必要社會交往費用的債務;

8.夫妻協議中規定的債務作為共同債務;

9.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其他債務。

所以,夫妻一方借錢給他們的父母看病,實際上這種債務往往被視為夫妻的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