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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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婚姻無效的注意問題有什麼?

一、離婚與婚姻無效的注意問題有什麼?

離婚與婚姻無效的注意問題有什麼?

離婚與婚姻無效有嚴格的區別:

(1)兩者的前提條件不同。離婚的前提條件是雙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存在,是對現存合法婚姻關係的解除,而婚姻的無效則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兩者發生的時間不同。離婚一般發生在婚姻關係成立之後,婚姻無效則發生在結婚之時。

(3)兩者的法律效力不同。離婚於確立之日起解除婚姻關係,沒有溯及力。而婚姻被確立為無效後,即自始無效,具有溯及力。

(4)離婚訴訟僅限於當事人提出,而婚姻無效之訴則不受此限制。

婚姻無效視為和沒有辦理過結婚或者離婚手續一樣,可撤消則是認可結婚或者離婚的效力,但是有撤消權的一方可以撤消結婚或者離婚。

二、婚姻無效怎麼解決?

1、一方或者雙方未達婚齡結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起訴至法院時雙方均達婚齡的,法院可以調解和好,經調解和好的,法院應責令雙方在法定審限內補辦結婚登記,然後法院送達調解書,經調解無效的,應當依法判決解除同居關係。

2、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關係分別受理了離婚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的,對於離婚案件的審理,應當待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作出判決後進行。

3、當事人以法律上規定以外的情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離婚與婚姻無效是不一樣的,婚姻無效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來認定婚姻關係,由法院下達判決書,確認兩人之間的婚姻關係無效,此判決書適用於一審終審原則,不接受上訴也不接受調解,判決書下達後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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