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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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凍結了對方賬戶資金能追回嗎?

一、被騙凍結了對方賬戶資金能追回嗎?

被騙凍結了對方賬戶資金能追回嗎?

建議諮詢執行法院,被詐騙的錢凍結後,需要在解凍後才可以拿到,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被電信詐騙凍結的錢,警方啟動了返還程式,一般在三個月內可以完成。刑事偵查的時間也是三個月內,在這個期限內這些工作必須完結。返還後,可以領回被騙的錢。

二、銀行賬戶凍結的相關規定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到期如果不繼續申請查封,則解除凍結。

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有關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綜上所述,被騙的錢凍結了對方賬戶資金是否能夠追回具體還要諮詢相關法院,且詐騙罪在我國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若是詐騙金額達到一千元以上,就可以進行立案了,不同金額有不同的量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