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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與父母收養的妹妹解除收養後能否結婚?

一、哥哥與父母收養的妹妹解除收養後能否結婚?

哥哥與父母收養的妹妹解除收養後能否結婚?

可以結婚,我國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若沒有血緣關係的擬製血親兄妹、姐弟決意要結婚,必須先在法律上解除收養關係。因為雖然當事人之間無血緣關係,但是在法律意義上仍然是兄妹關係。必須先解除其法律上的兄妹關係,並證明確無血親,才可以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二、收養的法律特徵

(1)收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收養不僅關係著當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會的整體利益,因此,各國法律都對收養行為以及收養關係進行規範和調整。收養的成立、有效,除要求當事人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式。

(2)收養是變更親屬身份和權利義務關係的行為。收養行為成立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產生父母子女間的身份關係和權利義務關係,被收養人與其生父母之間的身份關係和權利義務隨之消滅。但被收養人與生父母及其親屬間的血緣關係依然存在,關於禁止近親結婚的法規對他們仍有約束力。

(3)收養只能發生在非直系血親和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收養的目的是為了確立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收養行為只能發生在旁系血親的長輩和晚輩之間或者發生在不具有任何血緣關係的人之間。

(4)收養關係是一種擬製血親關係。通過收養使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產生如同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所以也叫“準血親”,即法律擬製的血親關係。擬製血親關係不同於自然血親,它可以依法產生也可以依法解除。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收養的具體處理和認定情況,應當根據收養時簽訂的協議來進行認定,特別是對於解除收養後是可以辦理結婚等民事行為的,相關情況可以提交相關材料到結婚登記管理部門,由相關部門根據實際來進行審查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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