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 普法法律網 結婚 6.6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 TAG標籤:結婚年齡 婚姻家庭 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