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構成無效婚姻 普法法律網 結婚 3.8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無效婚姻的情形有:1、重婚首先違反婚姻忠實義務,且違反我國一夫一妻制的原則,是違法的,當然無效;2、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禁止結婚的;3、男方未滿二十二週歲,女方未滿二十週歲,即為未到法定婚齡。無效的婚姻自始無效,雙方之間不具有法定的權利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法律依據1 TAG標籤:無效 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