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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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訴離婚還能判離嗎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是判決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無論是第二次起訴或者是上訴,如果雙方感情尚未破裂,或者經人民法院調解後還有和好可能的,人民法院不會判決離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款規定: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二次起訴離婚還能判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