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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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不會判離,協議離婚時

協議離婚時,在什麼情況下不會判離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時,以下情況不會判離: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方當事人為精神病患者,被醫院確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不能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根本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是在外國或港、澳、臺地區登記結婚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