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道離婚是否也要還 普法法律網 離婚 1.0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夫妻間一方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的債務,只要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另一方是不需要償還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TAG標籤:借款 另一方 一方 離婚 婚姻家庭 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