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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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和軍人辦理離婚

軍婚辦理離婚的程式比較特殊,流程較為複雜。
第一、雙方都是軍人的離婚案件或者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應先經當事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審查調解,無效時再由部隊政治機關提出處理意見,然後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第二、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須經軍人同意;如果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可以不徵得軍人同意。
第三、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婚姻已不能繼續維持的,經調解和好無效,應當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向軍人做好思想工作,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怎麼和軍人辦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