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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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手續怎麼辦?

申請離婚手續怎麼辦?

怎麼申請離婚?申請離婚手續怎麼辦?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一、申辦條件: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3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相應的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申辦材料:

(1) 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2) 《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3) 自願離婚協議書;

(4) 雙方提交3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辦理程式: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一)查驗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書內容的意願;

(四)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

《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宣告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六)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七)頒發離婚證。

四、收費標準及依據:

辦理程式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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