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一方生活困難的可否請求另一方給予幫助 普法法律網 離婚 2.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離婚時一剛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另一方應當予以幫助。《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TAG標籤:離婚 婚姻家庭 可否 一方 給予幫助 另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