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婚外情的取證:
1、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收集的
保證書、悔過書、
承諾書等證據。
2、選擇報警,警方的筆錄是有力的證據。
3、收集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簡訊、電子郵件等均應先予以
公證,證據力會得到提升。
4、合法手段收集到的照片和影視資料等。
法律依據:
《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
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