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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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公證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 遺囑公證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遺囑公證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排除效力。公證遺囑能夠有效地確認遺囑指定受益人的遺產繼承人身份,而排除其他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從而有效實現遺囑人對身後事務及財產的處置意願。

2、優先效力。公證遺囑的優先效力,指的是不同形式的遺囑內容發生衝突,以公證遺囑為準,即確認公證遺囑為有效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內容不再執行

3、證據效力。公證遺囑由公證機構以公證書形式做成,是一份具有特別證明力的法律文書。公證遺囑除了指定受益人,對遺產進行處分以外,還有諸多證據功能。

二、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牴觸。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遺囑公證的辦理程式,應當基於遺囑的實際條款和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理,遺囑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是否需要進行遺囑公證處理,對於相關事實清楚的,並不需要進行遺囑公證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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