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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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擔當遺囑執行人

遺囑執行人應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係的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繼承開始後,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誰能擔當遺囑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