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嗎 普法法律網 遺產繼承 2.1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條法律規定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繼承開始的時間即為繼承人取得物權的時間,不以登記或者交付為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而是在繼承開始時,繼承人當然地、直接地取得物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條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TAG標籤:婚姻家庭 繼承 遺產繼承 效力 物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