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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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以後還要給撫養費嗎?

十八歲以後還要給撫養費嗎?

一、十八歲以後還要給撫養費嗎?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但是,這一給付期限並不是絕對的,父母對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屬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應繼續給付孩子的撫養費。為保護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對拒不履行撫育責任的父母,應加強教育,屢教不改構成遺棄罪,父母不履行撫育責任的民事責任,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撫養費的判決。

二、離婚後探視權規定可以帶走孩子嗎?

按照法律規定,孩子的撫養權由夫妻協商確定或者法院判決確定,也就是說,離婚時撫養權歸誰,離婚後撫養權就歸誰。撫養權是一種權利,是權利就不能隨意侵害。離婚後探望孩子時把孩子帶走的行為,就侵犯了對方的撫養權。如果情節嚴重,甚至以後連探望孩子的機會都沒有。因此,離婚後探望孩子時不能把孩子帶走。

離婚後探望孩子時把孩子帶走的行為,屬於侵犯另一方撫養權的行為。按照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應當遵守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判決書中關於孩子探望權和撫養權的規定。如果離婚探望孩子時把孩子帶走,那麼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中止探望權。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之後,關於孩子撫養權的費用以及給予撫養權的期限。都是可以通過協商來決定的。一般情況下,孩子長到18歲以上就不會再給予撫養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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