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爭奪能一直起訴嗎?
一、撫養權爭奪能一直起訴嗎?
1、撫養權爭奪不能一直起訴,離婚時撫的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的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的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2、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的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的病或因了傷殘了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了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了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了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了未成了年子女,願隨另了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的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二、撫養權糾紛起訴的程式是怎麼樣的?
起訴子女撫養權程式
其一,孩子若10歲以上,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其次,若孩子沒有滿10週歲,需要根據離婚是協議還是法院判以及距離起訴時間已經多長決定;
第三,要收集之前撫養權歸屬方未盡監護義務的證據;
第四,寫訴狀,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
在日常生活當中,如果遇到離婚的時候,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當事人是可以要求法院對於撫養權的歸屬問題作出判決的,法院會根據當事人的經濟能力,還有就是孩子的意願來確定最終的撫養權歸屬,如果日後發生的對方不履行撫養義務等惡劣的情況,也可以去法院進行起訴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