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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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只做了傷殘鑑定

工傷只做了傷殘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只做了傷殘鑑定

1.單位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2.司法鑑定適用於人身傷害賠償程式,與工傷的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這是兩種不同的鑑定程式,只做了傷殘鑑定工傷賠償如果想通過工傷程式處理傷殘問題,就必須通過勞動部門的勞動能力鑑定。
3.司法鑑定,一般是故意傷害案中確定傷害程度或者確認證據的真實性的鑑定,是為了解決案件中的有關特殊或技術問題而進行的,往往標明傷害的因素對於傷殘結果的形成分別所佔的比例,即在賠償中採取按比例賠償,由於個人因素造成的影響也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