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糾紛

消防工程質量保修年限是多久?

無論是建造房屋,道路等等都是屬於建造工程的範疇。對於建築工程說,工程施工驗收完畢投入使用後,後期最關注的應該就是建築工程的保修了,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是可以及時進行處理的。消防工程在建築工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國家對於消防工程質量保修年限也是規定。

消防工程質量保修年限是多久?

一、消防工程質量保修年限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消防安裝工程屬於 4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工程,保修期為二年。

二、主體結構保修年限是多少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JGJ37—87 (試行) 第1.0.4條 建築耐久年限

以主體結構確定的建築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級:

一級耐久年限100以上適用於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

二級耐久年限50~100年適用於一般性建築。

三級耐久年限25~50年適用於次要的建築。

四級耐久年限15年以下適用於臨時性建築。

三、國家規定的房屋保修年限

1)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2)關於保修期的長短,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產商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時間為基礎的。該條裡說的《規定》,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註明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而該《規定》第六條講明:“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根據上文可知,消防工程質量保修年限一般是兩年,包括電氣系統,排水系統。法律針對不同的建築不同的主體結構各個情況都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在制定建築合同中,一定要嚴格按照建築合同進行,具體規定消防工程的保修期限,保障大家的安全。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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