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否有效 普法法律網 施工合同糾紛 2.7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如果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未開工,就沒有效了。不過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可以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九條 TAG標籤:許可證 施工合同糾紛 建設工程糾紛 工程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