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標糾紛

必須實行招標發包的建築工程專案有哪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以下專案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專案;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專案;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專案。
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專案;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專案;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專案。

必須實行招標發包的建築工程專案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