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承包合同中甲方沒有簽有效嗎?
一、土方工程承包合同中甲方沒有簽有效嗎
如果該合同是書面合同,只有乙方的簽字,而沒有甲方的簽字和蓋章,該合同是無效的。如果該合同是電子版形式的,則必須事前簽訂確認書,否則,該合同也是無效的。既然是合同,就需要雙方都簽字確認。
承包合同的內容:
1、發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稱;
2、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負責人的姓名、住所等資訊。這是承包合同必須的條款,如果無法明確當事人就無法確定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發生糾紛時也難以解決;
3、承包專案的內容以及發包方的具體要求。這也是承包合同必須具備的,如果沒有此項承包合同無法成立;
4、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關係到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履行時間,涉及當事人的利益;
5、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6、承包方遲延履行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開工和延期完工;
7、發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開工導致承包方無法按時完工的責任;
8、驗收方式和標準以及付款方式;
9、雙方約定的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其他內容。
二、承包合同的特徵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應按照與定作人約定的標準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獨立性
定作人與承包人之間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對承包人的能力、條件行人的基礎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屬個別商訂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為諾成合同。
5)承包合同為有償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條確認書與合同成立
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