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人終止招標時應承擔的義務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工程招投標糾紛 5.7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釋出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 TAG標籤:義務 建設工程糾紛 工程招投標糾紛 時應 招標 招標人 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