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的承包條件是 普法法律網 轉包分包糾紛 2.5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關於包人的承包條件:1.承包人的主體資格需要滿足合同主體的資格,即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須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在核準的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承攬工程。【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TAG標籤:承包 建設工程糾紛 轉包分包糾紛 承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