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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逆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行人逆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逆行是指與規定的行駛方向相反的行使。現實當中,不僅機動車經常會出現逆行的情況,行人也是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的。那麼要是因為行人逆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話,此時的交通事故責任該如何認定呢?本站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行人逆行撞車交通事故怎麼判定

行人逆行撞車交通事故行人要付主要責任,但是車主還是要賠償,因為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賠付。不過主要看交警大隊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

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認定:

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學生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百貨大樓轉盤處騎入快車道,與某司機駕駛的由東向西行駛的解放牌掛斗車相刮,汽車從女學生胸部軋過,經搶救無效死亡。在這起事故中,女學生騎自行車侵佔快車道,避讓措施不當,應負主要責任。司機開車不注意觀察,負有次要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方未履行責任怎辦

生效的法律判決、裁定、調解書具有強制約束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另一方當事人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但一方當事人怠於行使該權利,申請執行判決、裁定、調解的權利將喪失。根據《民事訴訟法》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例如,張先生於04年未申請生效判決的執行,在其後2年內也未向法院提起生效判決的執行。如果張先生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事由,那麼可以再向瑞安法院提起申請執行判決。

至於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二百一十八條、二百一十九條、二百二十條,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執行人不履行義務,根據刑法三百一十三條,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法律的規定,即使是因為行人逆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行人一般也只是承擔主要責任而非全部責任。換言之,對方也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的。這是我國保護非機動車一方的一種體現。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