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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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吊銷駕照之後怎麼領取駕駛證

醉駕吊銷駕照之後怎麼領取駕駛證

一、醉駕吊銷駕照之後怎麼領取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被車管部門吊銷後,在一般情形下,駕駛證被吊銷滿5年後可以重新申請,重新申請駕駛證的條件和程式與初次申領駕駛證情形相同。

駕駛證被吊銷後重新申請也有一些特殊情形。比如,駕駛人因為醉駕而被吊銷駕駛證,則是5年內不能再申請駕駛證,如果醉駕駕駛的是營運車輛的,則是10年內不能再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且重新申請駕駛證也不能再申請營運車輛駕駛證。如果是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則駕駛人員5年內不能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駕重考駕照的流程是怎樣的?

1、醉駕後駕駛證吊銷五年後再考,需要持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到車輛管理所填寫申請表申請。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有:

(1)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2)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4)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5)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6)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8)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按照下列規定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1)在戶籍所在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2)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3)現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4)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請;

(5)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6)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請。

如果醉駕被查處吊銷駕照的時間屆滿,駕駛人按照新申領駕照的流程,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駕照核發地提交申請,經統一安排參加所有科目的全部重新考試,合格後方能領取新的駕照,若駕駛人醉駕時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則終生不能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