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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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車輛違章扣分如何處理?

一、處理車輛違章扣分如何處理?

處理車輛違章扣分如何處理?

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即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不達到12分並已將所有的罰款交清的,記分系統會在下一年(即下一個記分週期)開始,便將上一記分週期所記的分數值清零(清分不用錢),記分週期如此不斷地迴圈。

如果,一年(即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內兩次被記12分的增考科目三)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交納考試費用),否則您的愛證無法正常使用。比如您的駕駛證初領日期是2009年6月12日,那麼,2010年6月12日止便是您駕駛證的第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在這個週期內累計記分不得達到12分。

此外,駕駛員可以上當地的公安交警網,進入“資訊查詢”網頁,選擇“駕駛員資訊查詢”有七項,其中有“交通違章查詢、滿分情況查詢”,輸入您要查的身份證號碼和駕駛證檔案編號(廣東省的需輸入其駕駛證檔案編號),再輸入您的姓名,來查詢一下駕駛證扣分情況,從而做好扣分準備。

綜上可知,記分不達到12分的駕駛員需交清所有罰款,而記分達到12分的駕駛員則需要參加學習和考試。與此同時,駕駛證扣分怎麼處理也就迎刃而解了。

交通違章:車輛出現違章行為→電子眼拍攝違章資訊→上傳全國違章資訊查詢系統→車主收到違章簡訊提醒。

處罰流程:車主查詢違章資訊→前往車輛管理所或交警隊→憑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處理違章→繳納罰款→處理扣分事宜→完成處罰。

因此,可去車管所或交警大隊查詢一下有無違章,即使有違章也可以等車該年審時再交,放心無滯納金 (交警現場給駕駛人開的罰單15日後不繳納會有滯納金)。電子眼拍到的違章記錄或駕駛人不在現場貼在車上的罰單都沒有滯納金。

可以抽空去處理,也可在審車前處理了就行。

處理時說一下車牌號,出示一下行駛證,駕駛證就行(誰的都行),工作人員會開出違章處罰決定書,然後拿著處罰決定書15日內去指定的銀行交款(工行、建行、中行等)就可以了。

注意,15日後不繳納就會有滯納金啦,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處理違章時,去車管所或交警大隊處理違章時工作人員會說明,如果扣分超出12分可以多用幾個人的駕駛證來處理就行。

綜上所述,如果交通行駛中,違反了交通法,大多數情況下會被扣分或者被處以罰金,當扣分時需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去相關機構或者網上繳納所有的罰款,如果扣分達到十二分以上則需要去重新學習,這將會很麻煩,這是以一年的期限為準,來年將重新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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