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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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導致死亡責任認定書多久出來?

交通事故導致死亡責任認定書多久出來?

一、交通事故導致死亡責任認定書多久出來?

1、一般應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進行鑑定的,應在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相信交警部門會依法辦理的。請與交警部門保持聯絡,及時拿到交通事故認定書。根據責任認定,要求對方賠償乃至追究其刑事責任。如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或者賠償數額不能達成一致,應及時起訴。可委託律師代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交通事故發生以後,造成重大事故的,通常要做車輛鑑定,鑑定雙方的車輛碰撞情況,車輛是否超速等,鑑定結論出來後,再通知雙方當事人,事故責任認定需要一段時間,另外對重大事故還需要上報的,由集體討論決定。你的想法,可以理解,這是普通百姓的通常想法,但不是實際情況,建議,再等幾天吧。

4、公安交警是一個執法機關,應當說,他們是公平執法的,特別是程式問題,他們不可能不依法定程辦理。你的顧慮不必要。如果你認為相關法律不瞭解,你可以聘請律師作為你的代理人蔘與事故處理。

5、正常情況應十天內出具事故認定,特殊情況的可延到三十天,但實際中,出認定的時間一般會較長。現在要做的是儘快催交警出具認定書,出來後可以據之索要賠償。另一方面,要儘快申報工傷,不要過了三十天的單位申報期。具體可及時委託專業律師介入處理,以全面維護合法權益。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寫明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很多人在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雖然知道要繼續事故責任的認定,但並不清楚交通事故認定書多久可以出來,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一般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過要是情況特殊的話,則作出的時間可能會稍微長一些。由此可見,實踐中,通過法院訴訟程式解決交通事故賠償問題,對交通事故原告方和被告方都比較有利。通過法院審判交通事故的賠償糾紛,比在交警通過調解處理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