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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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的賠償是按照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劃分來確定的,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公佈的,所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說是解決交通事故的第一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由交警部門出具的,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多長時間呢?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小編為您整理了下面這篇文章,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多長時間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員受傷、死亡等一些後果,需要勘查現場,進行相關的技術鑑定,這種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交警部門可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要是發生特別重大、複雜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訪、鑑定等技術手段比較多,也比較複雜,出具具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就不好判斷了。但大部分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內,交警就會把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給事故雙方。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勘察現場5日內委託鑑定,檢驗鑑定的時間一般20日內,特殊情況可以延長10日,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5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 所以事故認定總的時間最長不超過40日。

綜上,小編詳細的解答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多長時間”這個問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時間是根據案件的複雜情況來確定的,一般情況下最長不會超過十五日,個別複雜情況下出具的時間會長一點。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於解決交通事故非常重要,並且是釐清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重要法律檔案,所以對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什麼異議的話,可以在法定的時間內提交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