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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和飲酒駕駛的區別是什麼?

醉酒駕駛和飲酒駕駛的區別是什麼?

醉酒駕駛和飲酒駕駛的區別是什麼?

酒駕和醉駕酒精測試:

酒駕酒精測試: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駕酒精測試:達到或超過80mg/ml的。自己掂量一下吧!!

飲酒處罰:

1、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2、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記12分意味著你就得重新學習考試了,考試通過你還可以繼續駕駛機動車,但你的駕照暫扣6個月呢,那就等過6個月再開車吧。

醉酒處罰:

1、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這個就嚴重了,吊銷駕照本身就意味著兩年內不得重新考駕照,但醉酒處罰更延長了這個年限。拘役意味著你就要進去蹲著去了,至於多長時間,那就看你血液酒精含量和造成多大的危害了,至少也得好幾個月,一般都是半年吧!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無論是醉酒駕駛還是飲酒駕駛都是非常危險的事情,這是對他人和對自己的生命非常不負責的一種現象,並且醉駕駕駛是一種觸犯法律的行為。所以所有駕駛車輛的人,在飲酒之後千萬不要駕車,這是對自己,對他人的生命有一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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