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稅需要帶什麼資料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帶什麼資料
辦理繼承權公證,申請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法定繼承應提交: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影印件);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及影印件,委託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監護人代辦應提供監護人的證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證件;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說明辦何公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係以及有關的家庭情況;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證明,宣告死亡的應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4、被繼承遺產的產權證明;
5、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
6、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
7、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應到公證處發表宣告放棄,在外地發表的放棄繼承權宣告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
(二)遺囑繼承應提交:
1、前款應提交的1至5項的證件及材料;
2、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遺囑;
3、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供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影印件。